林芝市科学技术局
关于开展林芝智汇科创中心入驻单位遴选工作的公告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集聚优质科研资源赋能林芝市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林芝市智汇科创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现就开展林芝智汇科创中心入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入驻林芝智汇科创中心所需申报条件
1.国家重点科研院所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或高新技术企业等在林芝市设立拥有核心技术、配置核心科研团队的独立研发机构(含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)。研发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
2.研发机构在林芝市工作的科研人员不少于6名,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(一级)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比不低于50%。
二、入驻林芝智汇科创中心所需提交材料
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、加盖单位公章,按顺序整理装订,具体清单如下:
1.举办单位资质材料
①国家重点科研院所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证明材料;
②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独立研发机构营业执照;
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、理事会成员名单;
④法定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;
⑤单位诚信证明材料(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专项信用证明报告)。
2.研发机构申报书
需完整阐述科研核心内容、未来三年的科研工作计划、科技成果转化路径、常驻人员派驻方案、人才培养举措及服务林芝本地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(参照附件1)。
3.入驻科研人员信息材料
①加盖公章的拟入驻科研人员信息表(参照附件2);
②核心骨干人员的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、职称证明、个人简历、科研成果、荣誉资质等证明材料;
③所有入驻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(可通过线下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,或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、公安一网通办等各省专属政务平台线上申请办理)。
4.实验室安全
①安全管理应急预案,涵盖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、危化品储存使用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;
②实验室安全使用说明,需列明开展实验类型、废液固废产生种类以及合规处理方案。
5.科研设备清单
提交所有设备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主要用于研发机构根据需求配套试验仪器、设备等的详细清单(参照附件3)。
三、材料受理时间
1.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8日,逾期不予受理;
2.申报材料报送至林芝市科技局科技开发交流服务中心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所有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,严禁弄虚作假,一经发现取消入驻资格,并纳入科研失信名单。
2.本公告未尽事宜,按照已发布的《林芝市智汇科创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4)相关规定执行。
咨询单位:林芝市科技局科技开发交流服务中心
咨询电话:
杨女士:17835357421
何先生:18958089179
特此公告
附件1:林芝市研发机构申报书
附件2:拟入驻科研人员信息表
附件3:科研设备清单
附件4:林芝市智汇科创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(试行)
林芝市科学技术局
2026年9月9日
友情链接:
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
负责综合监督:
市委宣传部(市新闻出版局、市版权局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)、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(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)、林芝广播电视台、市文化广播电视局(市文物局)、市外事办公室(市边界事务协调办公室)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市林业和草原局、市教育局(市体育局)、市科学技术局、市职业技术学校等11家单位。
办公地点:市委宣传部501室、502室
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:0894-5893315
区内电话举报请拨打:12388
区外电话举报请拨打:089112388